考公上岸岗位不满意想辞职?2020年新出台的规定,让辞职风险更大了
文/黑化肥发灰
很多考生朋友为了上岸而上岸,稀里糊涂报了县乡公务员或者离家千里的地方,每天上班如上坟,但是又纠结无比,不知道要不要辞职。
最后一不小心蹉跎几年,最后进退两难,这种咨询化肥哥每个月都能接到七八个。
那么,到底要不要辞职?辞职手续怎么走?能绕开最低服务期吗?今天化肥哥就来讲一讲:
一、公务员辞职相关政策
公务员想办理辞职,要先了解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目前国家公务员和各省公务员关于服务期一般规定是5年,部分艰苦地区政策规定是7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者辞职,强行辞职只能走辞退或者开除手续。
辞退是常见手续,影响主要是:辞退之日起5年(7年)不得参加全国任何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据相关单位内部人士透露,2019年诚信黑名单系统已经全国联网,跨省规避禁考政策的路已经彻底堵死。
还要注意:部分地区是不接受公务员辞职或者辞退的,比如西北或者东南某些省市,想走只能走旷工后开除手续。而开除是什么意思呢?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而只要你留心过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公告都会注意到类似条款: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旦被开除,终身不能再考任何公务员、事业单位。所以,辞职之前一定想好,自己能不能承受这个代价。
关于辞职手续,各省市具体规定不同,但是依据的都是一样的:
第八十五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这里的关键是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很多地方因为缺人,会想尽各种借口不同意辞职申请,比如领导不同意,本地有内部规定等等。甚至提出要求申请人一个月不上班,走开除手续。
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因为急于离开而选择被开除或者旷工辞退。
凡是单位拒绝辞职申请的,必须要求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给予书面答复,而不是口头通知(因为单位根本不会给你这么个违法书面答复),做好录音,直接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投诉,依法依规维权。
三、绕开最低服务期的办法
目前,唯一能绕开五年服务期的办法就是试用期内取消录用。
试用期取消录用,只要有正当理由:水土不服、父母年老有病需要照顾、跟异地未婚妻/未婚夫结婚等等,都是可以申请成功的。如果试用期成功取消录用,即可不受最低服务期惩罚,离开服务单位。
但是注意两点:
①目前少部分省市对试用期取消录用也是计入黑名单的,办理相关手续一定要咨询清楚。
②西北地区某些公务员流失大省,对试用期取消录用会以各种借口百般阻挠,给你拖过最后时限,把生米煮成熟饭。
有不少咨询过化肥哥的朋友,因为各种原因(甚至包括申请书没有写明时间等理由)取消录用失败,涉及隐私,不能多聊。只能提醒大家:
如果已经决定离开,一定尽早办理手续,千万不要犹豫不决,甚至想多占点工资便宜,到最后一俩月再申请,最后期满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起365天)无法办理手续,追悔莫及。
四、最新变化带来的风险
这几年走取消录用这条路的人越来越多,就出问题了……
2020年10月10日,公安部出台新的政审规定:
公安部印发2020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
公通字〔2020〕11号文件
第八条 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也就是说,你一年内取消录用或者超过一年不满服务期被辞退,都没资格再报名公安系统了。
此外,2020年开始,安徽、江苏等省也规定了被取消录用人员3~5年禁考的规定。
以后各省会不会跟进出台相关禁考规定,不好说。
整体来说,以后这个操作风险越来越大。
就算你那边没有取消录用限制问题,各省各地政策不同,也会有风险。
比如很多咨询我的小伙伴提到:单位百般阻挠,借口没有法律或者文件规定个人可以申请取消录用,或者采取向上级逐级请示,最后搞到省委组织部去,拖成没有下文的骚操作......
关于选岗,推荐看看这两篇:
公务员考试报岗位需要注意什么?过来人给你5点忠告一定要牢记!
体制内入门指南,一个公务员群体创作的公众号,只有干货,没有废话。
回复“考研” “待遇” “选调生”“事业编” “省考” “报名” “笔试” “面试” “体检” “政审” “入职”“辞职”“公检法”“税务”“银行”等关键词,可以查阅相关历史文章。